你是房屋所有權人,但因為哥哥與姐姐都沒有房子...所以他們都把戶籍放到你的房子下..,可是他們都各自獨立一戶,問你是否能夠連同他們之戶籍謄本一同申請?
依規定只要是以下之身分,都能申請戶籍謄本:1.當事人 2.利害關係人3.受委託人。
  

※利害關係人(與權利義務之得失變更有直接利害關係之人)範圍如下:
1.與當事人有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、債權之關係者,應繳驗足資證明其有契約,或有債務、債權關係之文件。
2.與當事人同為公司行號股東或合夥人,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者,應繳驗足資證明有此關係之文件。
3.與當事人為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者,應繳驗足資證明有此關係之訴狀或文書。
4.為當事人之配偶、直系血親、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者,應繳驗足資證明有此關係之文件。 
5.戶長與戶內人口。
6.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者,應繳驗足資證明有此關係之文件。

 
一、你本身之戶籍謄本,可憑當事人之身分,向戶政機關提出戶籍謄本之申請。應攜帶之證件有:你的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二、你哥哥與姐姐之戶籍謄本,你可憑利害關係人之身分,向戶政機關提出戶籍謄本之申請。應攜帶之證件有:利害關係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外,並應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或提示親屬關係證件。 



溫馨提醒:你可以申請哥哥與姐姐之戶籍謄本,是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申請,不是憑同址之關係申請的。如果與你同址不同戶之兩人,不是你的兄弟姊妹,雖然是同址設籍,你也不能擅自去申請他們的戶籍謄本的。 

以上提供你參考
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,一切順心如意

參考資料 芝柏錶+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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