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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今年初出版的書,臺灣好像還沒有譯本出版。

不歸妳老媽管的女孩守則:
希望遵循守則的酷女孩們一定要比他先結束昨晚的約會,一定要先發制人!!!
今天不需要傳簡訊跟他道謝,妳應該在約會時就謝謝他!!(這只是跟他保持聯繫的藉口。)-作者之一:Ellen Fein

不歸妳老媽管的女孩守則:第17條
不要先把那個傢伙介紹給任何人,不要先邀他去任何地方,也不要先跟他的朋友當朋友!!!這可是事關重大的生死之爭啊!!-作者之一:Ellen Fe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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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nnin6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